除外責任是排除某些危險或是限制保障範圍,或指某些起因與狀況在保單上不受到保護。
例如: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(第十四條:除外責任)
(一)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。
(二)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。
(三)被保險人在契約定立或復效之日起兩年內,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。
(四)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。